电气和电子设备法》(ElektroG)包含大量有关处理电气和电子设备的要求。现将其中最重要的要求概述如下。
已成为废物的电气和电子设备被称为旧设备。旧电器的所有者必须将其与未分类的城市垃圾分开处理。特别是,旧电器不属于家庭垃圾,而属于特殊的收集和返还系统。
通常情况下,废旧电器的所有者必须将未封装在废旧电器中的废电池和蓄电池与可从废旧电器中取出而无需销毁的发光二极管分开,然后再将其交给收集点。如果旧电器是在公共废物管理组织的参与下准备再利用的,则不适用此规定。
旧设备通常包含敏感的个人数据。这尤其适用于信息和电信技术设备,如电脑和智能手机。为了您的利益,请注意每个最终用户都有责任删除待处理旧设备上的数据。
电气和电子设备上经常显示的带轮子的垃圾桶符号表示,在其使用寿命结束时,必须将相关设备与未分类的城市垃圾分开收集。
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专门针对以下人群针对《德国民法典》第 14 条所指的公司,而非消费者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13 条的规定。